职责:研究提出本区粮食调控、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、粮油进出口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对本区落实国家和市有关粮油流通、储备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;负责管理本区储备粮油,参与粮食风险基金、储备费用的协调与管理;负责储备粮油费用的使用管理、监督和检查;监督粮食定购及保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的落实情况;指导和帮助灾区、缺粮地区、以工代赈和本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粮油供应;负责本区粮油市场价格监管;研究提出粮油市场建设规划,指导建立粮食市场体系,负责粮食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;负责本区粮油供应和购销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,依法对违反《粮食收购条例》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;拟定本区粮油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;编制本区粮油流通及仓储、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,负责对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;指导粮油流通行业管理、教育培训、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;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;负责粮油行业的统计工作;负责落实军粮供应政策;负责本区粮食收购、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,负责本区粮食行业的安全工作,承担日常管理责任,并承担全区粮食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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